本招标项目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2025-2028年给排水及低压动照系统备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建设单位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财政补助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2025-2028年给排水系统及低压动照系统备件采购需求,主要用于福州地铁检修及故障更换使用,采购品目项共计185项。本项目签订有效期为3年的框架协议,按需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项目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2025-2028年污水一体化提升装置等给排水系统及低压动照系统备件采购需求,主要用于福州地铁检修及故障更换使用。本项目采购品目项共计185项,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2025-2028年给排水及低压动照系统备件采购。
2.4工期:本项目签订有效期为3年的框架协议,按需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州地铁1、2、4、5、6号地铁车辆基地及沿线车站;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审查。
2.7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不含税)2232456元,其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要求独立法人: 是/ 否,具体要求为: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揽过一项国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给排水类或低压动照类或机电类备件、设备的相关供货业绩。 注:①合同中须标明合同金额及货物明细,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内容以合同明细为准;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本项目不认可联合体业绩;④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发票原件扫描件予以佐证。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予以佐证。
3.3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2 21:00:00至2025-12-18 16:0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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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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