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兰合铁路LHTJ6标位于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境内,标段起讫里程DK122-742.7~DK150+671.55(DK122+742.7~DYK150+689.6),全长27.9 29k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轨道工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工程;工程内容为:路基长0.42km(左线),占正线比例1.46%;桥梁14座,全长9.15km,占正线比例32.17%,其中特大桥7.27m/4座,大桥1686.44m/7座,中桥196.24m/3座;隧道9座,全长18.88m,占正线比例66.37%,无砟道床,全长35.66km。
本标段计划总投资约为30.6亿元人民币,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工期:72个月。
本标段位于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境内,工程线路基本与国道并G213国道并进,沿线主要干线公路有G75、G212、S2及临夏市境内公路,其中沿线经过G213、G568,G310,交通条件便利。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投标,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生产商的产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水泥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 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且因时间原因无法提供一个财务年度的财务报表的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2023年以来至少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2023年以来至少一份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方式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投标产品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商名称和地址。未经招标人允许,代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商产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投标人中标后,视为同意接受招标人施行的合同签订电子用印系统,自愿(请登录)并同意以电子用印方式签订合同。注册和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愿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信息维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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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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