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对商用车桥壳项目新增设备进行配电,对现有老旧动力箱、低压配电盘等电气系统进行改造,同时配置新动力箱、配电箱、照明箱、工位照明灯及附属线路设施。将拆除的废弃物运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区域。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上所有项目均含主辅材。
2.1标段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商用车桥壳技改项目-配电照明工程
2.2建设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黑色事业部二厂区
2.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开始施工,累计150天施工完毕。(根据招标方生产安排,以实际可施工天数累计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478871.0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投标时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配电的业绩(含税50万元以上)3项以上(含3项),投标时提供合同扫描件(需要清晰显示合同名称、货物明细 、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提供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内容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 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23:00至2025年12月1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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