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2026-2028年设备、物资吊装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047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从业人员1.3万人、在册员工4051人,拥有资源356亿吨。是国家“三基地一通道”战略的重要能源供应企业和自治区煤炭产能规模最大的企业。本项目是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设备、物资吊装运输服务。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包,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各单位的设备、物资吊装运输服务。吊装运输过程中可能使用到轻型货车、重型货车、随车吊、装载机、挖机、吊装车辆等。由中标单位提供以上设备完成新疆能源各单位的设备、物资的吊装运输服务业务。
2.1.3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总价执行完毕或服务期满,以先到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能源各厂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辆(含2辆)合法有效的50吨或以上吨位的汽车式起重机(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及对应有效的车辆《行驶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运输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18 18: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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