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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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号 |
招标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服务要求 |
预算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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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广州校区零星维修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额80万元,以实际支付结算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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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零星维修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额120万元,以实际支付结算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有效期开始之日起一年或至合同额度用完,即合同终止,以先达到的条件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3.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供应商应确保投标(响应)截止当日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及使用有效期内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3)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对于子包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修缮工程)资格(服务区域包含广州市)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子包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修缮工程)资格(服务区域包含清远市)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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