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信创全流量分析设备,预估采购数量为4台。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拟选取1家供应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注: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2.1.3 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注:如供应商为响应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且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授权函,一个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响应,若多个代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供应商在中信建投证券或中信建投期货供应商年度评估或日常评估中有不良记录且处于观察期或禁入期的,或其产品、服务在中信建投证券或中信建投期货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列入相关信创产品名录。
注:提供列入相关信创产品名录的证明(网站公示截图等)。
2.3.2自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磋商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个同类型项目(厂商提供本次响应产品)业绩。
注: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起始执行日期页。
(2)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或该发票在国家税务局网站的查验记录截图,该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3)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因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清晰而导致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4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22:00至2025年12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