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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商学院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贵州商学院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2、项目编号:GZBL-A(2025-585号)      3、服务期:20 年,期满后可续签 5 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开工建设,180日内竣工运营。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总投资:约 2000万元6、资金来源及投资模式:本项###市场化投资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项目总投资。7、采购需求:5MW屋顶光伏发电,具体详见比选文件。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2025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 (2020) 4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复印件、施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注:持有原承装(修、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在证书有效期内可等效视为符合新三级许可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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