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是由我公司与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其中我单位承建K130+887.943-K187+700段,里程为57.9Km,合同额9.5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路面宽度11.25m×2,其中包含大中桥8座、分离立交1座、小桥12座、涵洞82处。主线挖方217.27万m3、主线填方276.92万m3;桥梁桩基、墩柱、盖梁、预制梁设计1286个;路面基层、底基层设计231万m2。合同约定总工期为:36个月(取得土地手续后开工)。2022年5月27日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的先行用地手续,开始进行先行用地范围内的一座西豪口大桥的施工。2023年8月15日自然资源部批复全线用地手续,合同完工日期应为2026年8月15日。
2.建设地点:包头市固阳县白云鄂博区
3.招标范围:1.清理与平整场地土场内大块碎石等障碍物,陡峭的边坡进行削坡、降低坡度达到图纸要求坡比1:1.5,修整边坡土石混合,必要时人工配合进行修整。必要时候修建临时排水;
2.种植土覆盖复垦等工作内容
3.开挖机进行整修坡面、对坡面进行撒播草籽,人工种植草籽,铺设表土、播撒草籽及混合料、水、肥料土壤稳定剂(含运输)及覆盖无纺布、洒水作业等,直至按照业主下发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成活率达到规范要求,土壤中覆盖15c压实有机土质。
4.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人工、辅材、机械费用,及完工清理、临时设施、安全文明(其中安全文明所需材料由招标人提供(不包含劳保用品),投标人负责施工及安装)、冬雨季施工、临时设施、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等全部费用等全部工作内容。
5.绝对工期为60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实力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及从事类似招标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和承担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和安全生产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实力、资金实力的独立法人,并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合格分包商资格,对于尚未与中国二冶集团建立服务关系的投标人,在中标后要及时建立服务关系。
2、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证)
3、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s://www.court.gov.cn/)等国家权威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及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报价过程中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予授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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