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为塔里木油田公司开发事业部基地办公地点、前线公寓驻点(哈得驻点、热普公寓、大北2号公寓)等提供矿泉水、纯净水及配送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3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公司研发中心勘探开发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沙雅县境内哈得2号公寓、热普公寓,拜城县境内大北2号公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矿泉水饮料服务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页、承载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每项合同提供一张及以上结算单和发票扫描件。
3.3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4企业信誉:无。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报名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流程: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2.1项目概况:
为塔里木油田公司开发事业部基地办公地点、前线公寓驻点(哈得驻点、热普公寓、大北2号公寓)等提供矿泉水、纯净水及配送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3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公司研发中心勘探开发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沙雅县境内哈得2号公寓、热普公寓,拜城县境内大北2号公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矿泉水饮料服务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页、承载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每项合同提供一张及以上结算单和发票扫描件。
3.3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4企业信誉:无。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报名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流程: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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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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