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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2025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福安市2025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7,899.00元

采购包1(福安市2025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67,89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67,899.00元

磋商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299000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福安市2025年水利 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1(项) 完成福安市16条堤防,8座水闸,16座水库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1,067,899.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作业单位,需要在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需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如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此资质即可);(3)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此资质即可)。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2-12 至 2025-12-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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