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3.项目工程规模:工程由引水工程、调节沉沙库、输水工程和灌区工程组成。其中:引水工程包括改扩建米力尕瓦提干渠 6.23 公里,设计流量 39.02 立方米每秒,新建引水干渠 0.35 公里,设计流量 11.92立方米每秒。调节沉沙库为引水注入式平原水库,设计总库容2000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1510.2米,死水位1490.8米,坝线全长 5067.57 米,最大坝高 29.5 米。输水工程包括新建输水干渠12.04 公里,新建输水总干管1条、干管2条、供水分干管3条总长 61.5 公里。灌区工程包括新建分干管3条、支管8条、分支管 62 条,总长 134.99 公里。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99004004250200006001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施工6标),【标段工程规模】:洛浦干管长24.00km,设计流量4.60m³/s~2.85m³/s,采用单管布置,管径DN2400- DN2200,昆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供水分干管长1.56km,设计流量0.58m³/s,采用单管布置,管径DN800;管道及建筑物土建(含房建)施工、本标段迁改建工程、树木砍伐、挖、运、管材(含设备)安装、管件(含法兰、短管、三通、弯管、盲板、止推环等)采购及安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环境保护工程(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人群健康保护,固体废物处置);配合信息化、阴极保护、安全监测等单位完成相关设备、线路等安装埋设。具体施工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除纳入材料、设备标段以外的管件需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及安装。(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请登录) |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施工6标) | 洛浦干管长24.00km,设计流量4.60m³/s~2.85m³/s,采用单管布置,管径DN2400- DN2200,昆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供水分干管长1.56km,设计流量0.58m³/s,采用单管布置,管径DN800;管道及建筑物土建(含房建)施工、本标段迁改建工程、树木砍伐、挖、运、管材(含设备)安装、管件(含法兰、短管、三通、弯管、盲板、止推环等)采购及安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环境保护工程(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人群健康保护,固体废物处置);配合信息化、阴极保护、安全监测等单位完成相关设备、线路等安装埋设。具体施工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除纳入材料、设备标段以外的管件需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及安装。(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 79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和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情况的承诺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除水土保持以外的水利工程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注: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类似业绩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 5.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法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6. 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其他网站提供的资料不予认可)。 (2)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以信用中国为准)。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人需自行承诺) (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20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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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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