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房建工程专业分包(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项目部)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2025 |
|
招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采类型 |
工程 |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2-12 17: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19 17:00:00 |
|
开标时间 |
2025-12-24 09:30:00 |
开标地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房建工程专业分包(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项目部)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房建工程专业分包(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项目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服务区综合楼、养护工区、收费站、收费棚、超限检测站的建筑工程、机修、配套水暖电等设施设备及总图工程,安全费涉及材料,由总包根据集团安全费管理办法提供,提供材料总价不超房建清单价的1.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一 标段,最高含税限价62560578元,税率 9 %。
2.4 工期: 合同签订日期至交工/竣工验收完成。
2.5 工程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河西镇/米山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
2.8 环保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与本招标项目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上一年度(2024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24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应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并可查验;新成立企业、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提供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公告开始之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3000万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及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缺少任意一项均不以认定)。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近12个月任一一个月的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以下载时间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