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9)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田市、洛浦县、和田县和和墨洛产业园
3.项目工程规模:工程由引水工程、调节沉沙库、输水工程和灌区工程组成。其中:引水工程包括改扩建米力尕瓦提干渠 6.23 公里,设计流量 39.02 立方米每秒,新建引水干渠 0.35 公里,设计流量 11.92立方米每秒。调节沉沙库为引水注入式平原水库,设计总库容2000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1510.2米,死水位1490.8米,坝线全长 5067.57 米,最大坝高 29.5 米。输水工程包括新建输水干渠12.04 公里,新建输水总干管1条、干管2条、供水分干管3条总长 61.5 公里。灌区工程包括新建分干管3条、支管8条、分支管 62 条,总长 134.99 公里。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99004004250200006004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标),【标段工程规模】: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1508.32hm2。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破坏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状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T277-2024)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通过水土保持定点观测、遥感监测和调查等方式,掌握监测对象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本工程总计布设53个监测点位,其中13处为定点监测点位(其中11个扰动值监测点,2个背景值监测点),33处为调查监测点,7处植物样方点。具体监测点位布设数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监测工作开展前,首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作为监测工作的行动指南。按照监测方案的计划提交相关成果,包括且不限于监测季报、年报、监测总结报告、基础数据和影像资料及图件等。监测成果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监测单位应按时将监测成果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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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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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99004004250200006004 |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标) |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1508.32hm2。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破坏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状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T277-2024)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通过水土保持定点观测、遥感监测和调查等方式,掌握监测对象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本工程总计布设53个监测点位,其中13处为定点监测点位(其中11个扰动值监测点,2个背景值监测点),33处为调查监测点,7处植物样方点。具体监测点位布设数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监测工作开展前,首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作为监测工作的行动指南。按照监测方案的计划提交相关成果,包括且不限于监测季报、年报、监测总结报告、基础数据和影像资料及图件等。监测成果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监测单位应按时将监测成果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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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应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相应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近 6 个月社保证明),担任过类似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且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业绩。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类似业绩数量至少 1 项(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业绩。 4、其他人员要求:监测员 2 名,具有相关专业的岗位培训证书及职称;监测辅助人员 1 名,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岗在职人员(返聘及退休人员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其他网站提供的资料不予认可)。(2)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以信用中国为准)。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人需自行承诺)(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法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四、
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20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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