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黄埔电厂,厂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本期项目布置在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东侧的原煤场区域,计划建设1台600MW等级(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目前黄埔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黄埔一期#1、#2机组)2×423MW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分别已于2020年1月05日和2020年2月26日建成投产。
本期项目是在黄埔一期工程预留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拟建厂址为黄埔电厂原煤场区域,建设范围东至隔墙路,南到已建的储煤罐区,西至电厂东路,北到黄埔一期#1、#2机组区域。
2.2 工期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计划”。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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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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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25940JG |
仿真机系统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1.3投标人必须为仿真机系统开发商,具有设计、开发仿真机的能力和业绩。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法人,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3)列入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台套容量350MW及以上国内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仿真机系统(或同类产品)的投运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运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数量和型号等。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4.3.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