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雷电监测预警系统框架采购
采购范围:(1)本次雷电监测预警系统适用于重大危险源场所雷电预警系统建设,系统应基于大气电场监测技术,实现雷电活动的实时监测、精准预警和智能化管理,满足《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雷电预警系统基本要求(试行)》及GB 17681-202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2)本次雷电监测预警系统框架采购在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所属分销油库开展,涉及油库包括龙德油库、朝阳油库、牛山油库、六安油库、九江油库、无锡油库、桐乡油库、道达尔桐乡油库及港务油库等,为及时满足采购人下属企业油库对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需求,现对雷电监测预警系统进行集中框架采购,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本次雷电监测预警系统框架采购项目将根据所属企业油库及其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实施,具体采购规模以所属企业实际情况为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交货地点:最终用户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的《采购订单》指定的项目建设地点;
交货期:各油库实施需求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软硬件实施,具备使用条件;平台对接需求根据各油库的需求开展实施。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1)采购人计划对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下属各企业油库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供应商进行框架采购。通过本次采购,将选取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得分前1名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具体《采购订单合同》将根据《框架合作协议》和项目实际情况由所属项目公司另行签订。
(2)采购人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成交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种类及交货时间以最终用户向成交供应商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3)本次采购为一次定价类型。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从签订之日起计一年内有效,《框架合作协议》中的签约价格将作为实际采购合同的价格,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框架协议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新的协议有效期。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供应商需具备软件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具备软件服务能力承诺函。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2.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体系,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承诺函。
2.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采购订单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供货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注: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页、签章页等。
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保留核查其原件的权力。供应商需对其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2.4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2.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6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00。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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