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183
3.标段(标包)划分:1个,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采购内容:为保障办公场所的有序运营与优质服务,现拟通过采购方式选定一家具备专业物业服务及综合管理能力的供应商,负责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180号、小南街248号、市府大路373号三处办公楼的物业管理与运营工作。上述三处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10979㎡,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5.项目预算:83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进行总价报价,报价中包含供应商为履行本采购服务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及意外伤害投保、加班费、伙食费、服装、防暑降温费、供应商管理费、利润、税费、人员意外伤害处理费以及日常办公费、保安器材购置和保洁耗材费等。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7.服务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8.付款方式:月度付款,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履约能力承诺函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信誉情况
(1)近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报名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竟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真实性承诺函
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依法缴纳收税证明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10.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时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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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