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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城南庄镇和平阳新区两个污水处理站改造及湿地修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7.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6.415097万元,建设规模:(1)斜管沉淀池设备(新增)城南庄镇600t/d 的斜管沉淀池一座;平阳新区 400t/d的斜管沉淀池一座。(2)人工湿地系统(清理修复)城南庄镇 600t/d污水站人工湿地系统面积1050平方米;平阳新区400t/d污水站人工湿地系统面积72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阜平县城南庄镇污水处理站和平阳新区污水处理站。(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阜平县城南庄镇和平阳新区两个污水处理站改造及湿地修复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6.41509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年 01 月 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额的60%。投标人均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3  09:00至2025-12-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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