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办公设备日常维保技术服务项目询价采购。
2.项目地点:梅州市。
3.概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根据历史采购数据统计的预测量,仅提供给投标人作参考,最终实际金额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对实际中标人获得的量进行承诺。
4.项目类别:三类。
5.采购分类:服务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8.框架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1.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
12.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二、采购范围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结算方式 |
服务类别 |
单位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
1 |
2026年度办公设备日常维保技术服务项目 |
标包1 |
45 |
100 |
结算方式一 |
维保设备 |
元/台·月 |
14.00 |
|
结算方式二 |
一般技术服务 |
元/工日 |
380.00 |
备注:①以上概算金额为含税价。
1.标包划分: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包。
2.服务内容及范围: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平远鸿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等)办公设备日常维保技术服务,维保服务中发现的易损配件及耗材需更换时,乙方应每次报价给甲方,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并按实进行结算。
3.服务标准:
响应时效:接障后周一至周五8:00~18:00期间为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余时间为12小时内到达现场。
非硬件故障:2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需要更换配件的服务单,在配件到货后12小时内完成服务需求。
4.维保设备的技术服务类别和工作内容:
维保设备的技术服务类别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基础网络设备、服务器、绘图仪、晒图机等设备的维保服务,包括2000元及以下易损配件及耗材的更换维护服务,但不包含南网企业商城采购目录品类。
服务工作内容项目包括:技术支持、巡检服务、软件服务、硬件维修、故障排查、搬迁服务、设备清理及裕信公司交办的办公类技术支持等。
5.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形式。
6.其他要求: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金额8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发给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办公设备日常维保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由需求单位与投标人签订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0.45%=2.25万元
(5000-1000)×0.25%=10万元
(6000-5000)×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17.95*70%=12.56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对应标包的概算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投标人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投标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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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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