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7 17:00:00
东北区域2025年第一批桥梁防船撞设施生产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区域第一批桥梁防船撞设施生产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西安中交土木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船撞设施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哈尔滨通河县,本工程通河松花江特大桥51#~53#桥墩采用浮动式防撞设施进行防护,每个墩柱采用防撞设施数量1套,全桥总计防撞设施数量3套。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防船撞设施的生产及运输作业。
2.2招标范围
2.2.1 本次防船撞设施集中招标采购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表2.1 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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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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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浮动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 |
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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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应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的经验和足够的设备、技术力量及能力。投标人应独立承担本工程,不得转包和再分包。
3.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3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完成招标物资生产制造的能力。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合作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桥梁防撞设施的供货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相关证明文件应清晰可辨认,否则后果自负。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不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不接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需放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截图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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