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829973.69元。
最高限价:2829973.69元。
采购需求:对西峰城区裸露绿地补植花卉植物,包括机场路、留置中心门前道路、周祖大道、北直干道、双塔路、北京大道、岐黄大道、弘化东路、育才东路、介子路、朔州西路、秦直路、华池西路、石油路、和谐广场、人防广场、健身广场、周祖广场等点位的植物花卉新栽与移植。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计划工期为45天,竣工验收后12个月养护期满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合格有效、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不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须单独出具澄清函,并出具本公司注册日至开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
9)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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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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