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6-2028年秦皇岛港出港煤炭质量检验服务:对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之间,在秦皇岛港未安装机采设备或机采设备可为各检验单位公用的出港泊位(包含秦皇岛港二公司200、201、七公司708、709、九公司901-906等泊位)所出运煤炭的装船质量检验服务,从商品煤样的采、制、化等品质检验,到用户依据检测证书结算为止。化验项目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含量、g.1mm与10mm粒度分析(报告格式需符合装卸港海事要求)、h.煤炭堆密度(报告格式需符合装卸港海事要求)。
(2)2026-2028年秦皇岛港煤炭垛采检验服务:对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之间我司在秦皇岛港拟采购的平仓煤进行场地垛采预检,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制样、化验,出具垛采报告,化验项目包括: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含量。
(3)2026-2028年秦皇岛港煤样送检服务:对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之间,我司送检到秦皇岛港检验机构的小样样品,按照相关标准对样品进行制备(如需要),并根据我司需要进行如下一项或多项检验项目的检测:○1常规检测项目+灰熔点(具体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含量);○2单做灰熔点(含DT、ST、HT、FT);○3哈氏可磨指数;○4有害元素含量(氟、氯、汞、砷、磷);○5灰成分全套检测(至少包含三氧化二铝、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铁、氧化钙、氧化镁、二氧化钛、氧化钾、氧化钠、五氧化二磷、三氧化硫)。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本项目所在港口具有完成过两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检测量在50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质量检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和检测量的合同页面复印件或业主证明)。
7.投标人相关主要检测项目(指招标范围中出港煤炭质量检验的采、样制样项目及化验项目,化验项目包括全水分、工业分析、全硫、发热量、煤灰熔融性、氢含量、粒度分析)须在项目所在港口设区市建有煤炭检验实验室并取得CMA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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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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