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吉林高新区2025年厦门街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第一章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高新区2025年厦门街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招标范围:雪雕造型:吉林大街与厦门街交汇处北侧;垂挂灯笼:吉林大街与厦门街交汇处北侧古仿牌楼;路灯杆亮化:厦门街沿街(吉林大街至恒山路);沿街花坛亮化:厦门街沿街(吉林大街至恒山路);美食地图、雪娃玻璃钢造型:厦门街与台北路交汇处;霓虹灯墙面亮化:厦门街与三亚路交汇处(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等相关文件);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吉林高新区财政评审部门出具工程结算价格的100%;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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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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