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为规范食堂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达标和服务质量,汕头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采购,确定汕头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的供应单位。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汕头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2.2 项目概况:汕头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年,如食材新鲜及配送时效满足采购人需求,可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1次)。
2.4 采购范围:汕头办事处管内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及从业人员培训等。
2.5 采购限价:本次食堂采购配送最终以实际配送金额进行结算,所以本次采购不设限价,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销售价格下浮比例。
下浮比例说明:本次采购范围为所采购配送食材价格在谈判响应人经营场所内的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以下简称标价)基础上的下浮比例。成交人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食材标价报价表,所配送的食材以提供的标价乘以成交人承诺的下浮比例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同类同质食材标价不得超过所在地区相关官方机构发布的关于食品的官方指导价,如无相关官方指导价,则不能超过采购人经市场调查食品的均价。
2.6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STSTPS-2标。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标段编号:STSTPS-2标。
(1)资质要求:谈判响应人应同时具有①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匹配的经营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2月~2025年12月)承担过类似餐料配送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4)人员设备要求:
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应含有养老保险等险种);项目有专门的质检、配送等专业人员。
非必要条件:企业具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农残检测实验室及检测设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冷藏配送运输车辆;自有或长期租赁的配送分拣基地;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冷藏保鲜库;自有或长期租赁的蔬菜种植基地或养殖场;自有或长期租赁的中央厨房,可进行农产品加工和成品、半成品配送服务等。以上如有,须提供自有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设备及车辆租赁单据或购买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2022年12月~2025年12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2年12月~2025年12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2022年12月~2025年12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6)其他要求:
谈判响应人须在铁路春运及其他节假日期间能保证按照采购人需求增、减配送量;具备每批次提供第三方农药残留、肉类检验证明材料的条件,每月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抽检。
谈判响应人要协助甲方,针对汕头办事处食堂全体从业人员制定培训及检查方案:每月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专业技术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每周针对培训内容对全体人员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汇总抽查情况向甲方提报书面报告,作为办事处考核奖励食堂作业人员的主要依据之一。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购买磋商文件
1. 采购条件
为规范食堂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达标和服务质量,汕头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采购,确定汕头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的供应单位。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汕头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2.2 项目概况:汕头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年,如食材新鲜及配送时效满足采购人需求,可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1次)。
2.4 采购范围:汕头办事处管内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及从业人员培训等。
2.5 采购限价:本次食堂采购配送最终以实际配送金额进行结算,所以本次采购不设限价,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销售价格下浮比例。
下浮比例说明:本次采购范围为所采购配送食材价格在谈判响应人经营场所内的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以下简称标价)基础上的下浮比例。成交人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食材标价报价表,所配送的食材以提供的标价乘以成交人承诺的下浮比例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同类同质食材标价不得超过所在地区相关官方机构发布的关于食品的官方指导价,如无相关官方指导价,则不能超过采购人经市场调查食品的均价。
2.6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STSTPS-2标。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标段编号:STSTPS-2标。
(1)资质要求:谈判响应人应同时具有①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匹配的经营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2月~2025年12月)承担过类似餐料配送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4)人员设备要求:
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应含有养老保险等险种);项目有专门的质检、配送等专业人员。
非必要条件:企业具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农残检测实验室及检测设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冷藏配送运输车辆;自有或长期租赁的配送分拣基地;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冷藏保鲜库;自有或长期租赁的蔬菜种植基地或养殖场;自有或长期租赁的中央厨房,可进行农产品加工和成品、半成品配送服务等。以上如有,须提供自有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设备及车辆租赁单据或购买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2022年12月~2025年12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2年12月~2025年12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2022年12月~2025年12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6)其他要求:
谈判响应人须在铁路春运及其他节假日期间能保证按照采购人需求增、减配送量;具备每批次提供第三方农药残留、肉类检验证明材料的条件,每月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抽检。
谈判响应人要协助甲方,针对汕头办事处食堂全体从业人员制定培训及检查方案:每月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专业技术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每周针对培训内容对全体人员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汇总抽查情况向甲方提报书面报告,作为办事处考核奖励食堂作业人员的主要依据之一。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购买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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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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