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拟对保定市中环嘉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对保定市中环嘉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1-9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须提供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投标时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的严重处罚或天津市国资委通报,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将全部被拒绝;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服务期限要求
1、服务期限:从签订中标合同起至股权回购事项结束;
2、报告出具时效:在提供资产审计所需的审计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甲方确认认可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4万元。
五、中标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方式,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采购人将根据二次报价选取中标供应商。满足询价函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直接从有效供应商中选取中标供应商。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 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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