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996.4660万元,其中锌铝镁光伏支架(C型钢)5331元/吨,锌铝镁光伏支架(U型钢)5236元/吨,锌铝镁光伏支架(方管)5171元/吨,锌铝镁光伏支架(圆管)5190元/吨,铝合金光伏支架1.0mm厚度(H型)28970元/吨,铝合金光伏支架1.1mm厚度(H型)28970元/吨,铝合金光伏支架1.2mm厚度(H型)28970元/吨,铝合金光伏支架1.0mm厚度(回字形)28970元/吨,铝合金光伏支架1.1mm厚度(回字型)28970元/吨,铝合金光伏支架1.2mm厚度(回字型)28970元/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采购需求:金湖县光伏支架采购项目(一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保期:30年。
9.付款方式:供货前甲方预付每批采购订单货物总价的20%作为定金,每批采购订单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前付至每批采购订单货物总价的95%,项目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每批采购订单货物的尾款,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和相关质保资料。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合同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招标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中标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合同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提供下列之一: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七条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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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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