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连云港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220千伏配套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0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新建220kV线路路径长约4.51km,其中新建110/220kV混压同塔四回架空线路长约0.7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3.23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25km,220kV中香49P9/49P8线改造线路路径长约0.33km。
110kV香海线局部改造线路路径长约0.53km;另需对110kV田湾光伏T接南区-光伏线路进行电缆改造,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长约0.34km。
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的全部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配合)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4日内完成设计编写并通过审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本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本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工程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查询)。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3 0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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