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7 16:30:00
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水库清淤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水库清淤工程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水库清淤工程机械租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绥棱县红旗水库,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红旗水库清淤工程,干式清淤总土方量约为334万立方米。本次招标工程量约为99万立方米。
2.2 招标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 采购范围:中交(天津)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水库清淤工程机械租赁采购招标。
机械设备暂定租赁期限自2025年12月28日起至项目结束,预计240日。
2.2.2 采购清单:拟租赁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推土机等设备若干,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绥化市绥棱县红旗水库。
2.2.4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0 日内一次性交货;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机械设备分批次进场,具体进场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承租方向出租方发送机械设备进场通知后 3 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3.2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项目涵盖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租赁;
3.3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两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类似的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租赁业绩;
3.6 投标人享有机械设备的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机械设备不得低于本次拟招标机械设备同类数量的50%;
3.7 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对应本次招标标的物;
3.8 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 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0 质量标准:外观整洁,机体、外壳无明显变形,技术性能、安全性能良好,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具有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法定检验合格证
3.11 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企业配有专职机械操作人员、维保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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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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