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破碎及筛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的项目业主为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破碎及筛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2.1建设项目地点为:(请登录)
2.2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本项目为EPC总承包的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达标验收等),项目拟对厂区石灰石破碎系统及筛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在满足现有水泥窑石灰石使用需求量下,通过筛分系统升级改造,对石灰岩矿进行精加工提质,满足水泥用石灰岩外销质量需求,设计年生产能力80万吨,主要技改内容为:一级筛分系统改造、二级破碎系统改造、二级筛分系统改造等,以及生产配套的安全环保辅助等设施改造。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工程项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设计范围:石灰石破碎系统及筛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石灰岩矿进行精加工提质,满足水泥用石灰岩外销质量需求整个生产流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总平面设计;2.生产工艺的设计;3.电气的设计;4.过程自动化设计;5.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6.土建设计;7.施工阶段设计配合等。
2.3.2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承包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的全套工程设计、各专业施工蓝图项目内的各子项工艺、电气、自动化设备的采购、运输及现场保存,项目内各子项设备、工艺管道、非标制作、安装;项目内各工艺设备、电气自动化;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其中包含地基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拆除工程(含设备拆除)、建筑物电气相关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安装过程中需要的脚手架搭拆及吊车吊装工程等;项目内各子项相关的附属配套工程(如照明)等;消耗性材料(氧气、乙炔、焊条等);设备联动及负荷试车,配合招标人整线生产调试、 性能测试并最终通过验收,确保本项目完工交付的所有工作内容。
2.3.3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的所有验收工作,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把工程验收相关资料收集提供给招标人。
2.3.4 项目建设期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含设备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劳动保险等。
2.3.5协助开展项目后评价。
2.3.6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除包含以上范围外,还包含其他未明示但项目所需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并正常投入使用,含破碎及筛分系统停产接驳工期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行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4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3.2.1企业财务状况正常,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3.2.2投标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业绩要求
3.3.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提供2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砂石、骨料破碎加工类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要求:①业绩合同②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竣工验收报告。
3.4人员资格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3.4.1项目经理: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在建承诺)。
3.4.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3.4.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在建承诺)。
3.4.4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建材工程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
3.4.5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建材行业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②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在签约之前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审慎开展业务供应商名单。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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