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核酸检测基地优化利用工程项目,招标人为绍兴市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瓷砖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核酸检测基地优化利用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项目占地面积9316.32平方米,建筑面积9316.32平方米,建筑分类涉及超市、物业办公、食堂和临时安置楼等。
2.1.2 建设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镜湖渔猎公园十里荷塘
2.1.3 建设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2.1.4 招标预估总价
8.31 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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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mm)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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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瓷砖 |
300×300×5 |
135 |
㎡ |
需说明瓷砖品牌,并提供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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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瓷砖 |
300×600×5 |
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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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瓷砖 |
600×600×5 |
7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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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陶瓷地砖综合 |
100×L×5 |
17 |
㎡ |
2.2.2 质量要求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GB/T 4100-2015)。投标人提供的陶瓷应为同一批次、同一色号,色泽均匀一致的原装优等品,不允许提供贴牌产品或混搭不同批次产品。瓷砖厚度应不小于 5mm,且厚度均匀,同一批次产品厚度偏差符合国家标准。满足图纸设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和地方性规定,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2.3供货要求
(一)交付日期
投标人应当在下列第(2)种方式约定的时间将产品运至交付地点,并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交付产品:
(1)招标人发出采购通知后 / 天内到货。
(2)根据甲方书面、传真、邮件或电话指示交付。
(3)其他方式: / 。
(二)交付地点
□甲方所在地点。
☑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镜湖渔猎公园十里荷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覆盖瓷砖生产或销售,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须属于浙建采(或城北建工)数字招采平台注册会员,且未被列入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名录。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2 时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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