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概况: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通用耗材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采购人需求”。
2.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需求,拟采购通用耗材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采购人需求”。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95,626.00元(含税)。
4.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5个自然日内交货。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合格投标人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要取得总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且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授权书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成立时间不得少于5年,注册资金及实缴资本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注:①如为事业单位,指开办资金。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注册资金以总公司的为准。③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注册资金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④实缴资本金数额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业年度报告,或公司章程,或验资报告,或能明确显示投标人实缴出资额具体详细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过3项或以上同类业绩合同(业绩内容应包含车辆维保类耗材或与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同项采购类似经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金额不得低于预算价格,且如提供海工单位相关业绩不能超过一份,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复印件【须含甲乙双方名称、合同内容、销售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的同时,每份合同或协议至少提供一份与该合同或协议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一份银行结算凭证/单据(复印件),并提供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发票情况的截图,且该发票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对应的结算发票、银行结算凭证/单据、查验该发票情况的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注: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承诺2年内无重大事故或投诉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若投标人曾经或目前存在如下情况,则视为不满足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若在投标或中标后阶段发现此类情况,招标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终止与其签订合同。(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在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属集团供应商/承包商库中处于禁用状态;
(2)接受招标人或其所属集团审计部门调查(包括委托的外部审计),且该调查结果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况;
(3)涉及招标人或其所属集团巡视巡察相关问题,且该问题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况。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五、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6日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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