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推进智慧消安防及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建设,支撑属地责任落实,提升风险隐患管控能力,本项目为新建扬州公司智慧消安防平台,扬子江综合楼机房楼、兰苑及各区县消安防系统接入本地平台,并送至省公司智慧园区平台。
1.2 、采购内容:新建扬州联通智慧消安防平台,扬子江综合楼机房楼、兰苑及各区县消安防系统接入本地平台,接入省分智慧消安防平台。
1.3 、预算金额:249465.48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 设备部分:164819.47元(不含税)、施工部分:9174.31元(不含税)、服务部分:75471.7元(不含税)。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1.7 、免费保修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以实际应答为准)
1.8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结束。若在有效期内,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约定被终止的,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49465.48 元(不含税) ,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4 、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及2025年5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由应答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5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的智慧消安防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含税)。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应答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应答人应答资格。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8 、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9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12月12日 14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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