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珠海璧青湾海上风电场项目坐落于珠海市三灶岛南侧海域,距离北侧三灶岛约10公里,西侧高栏岛约10公里,场址面积广阔,约52平方公里,属于典型的近海风电场。该项目装机总容量为300MW,安装有55台单机容量为5.5MW的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有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风电场海底水深介于11米至21米之间,本项目每年对风场内的开关站、升压站及全部55台风力发电机组进行一次全面的防雷接地检测,确保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检测工作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及早发现并整改防雷接地系统中的不合格项,降低设备受雷击的风险,保障风电场的安全生产。
1.2项目地点: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开关站、升压站及风机。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服务周期为2年。如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控因素(如天气、政策变化等)导致开工日期的变化,工期将依次顺延。
1.5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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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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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400000707534599 |
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7年度开关站、升压站、风机接地导通及防雷检测服务项目 |
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检测范围:每年对风场内的开关站、升压站及全部55台风力发电机组进行一次全面的防雷接地检测。 (2)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桨轴箱柜等电位、轮毂变桨柜(电源SPD)、叶片根部与轮毂法兰、塔筒段等电位、升压变等电位、海上升压站各层设备装置等电位接地情况、设备装置浪涌保护器等防雷接地装置及导通性测试。 (3)报告提交:检测完成后,需提交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检测报告。 |
注: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气象主管机构或其授权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或协议书),能清晰显示承包范围的合同或协议书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或协议标的内容等,所提供复印件(至少应含封面、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委托人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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