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正丁醇等液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仓储物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正丁醇、对二甲苯、辛醇、苯乙烯等统销液体化工产品,以水路方式运达华东市场,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在长江流域常州至江阴段选择一家具备码头运输能力的液体服务商(罐区),为招标人提供液体化工产品的到达接卸、仓储服务。
2.2 招标范围:
完成对正丁醇、对二甲苯、辛醇、苯乙烯等液体化工产品的接卸、存储、出库,配合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商检机构进行品质检测、计量,仓储期间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
年入库量42万吨,预估年周转金额1943万元,未来资源增加,配置随时优化调整,最终会影响入库数量,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3 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
2.5 标段划分: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拥有拟投用于本项目的液体危化品罐区,须提供与此对应的权属证明清晰扫描件。
3.1.3招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清晰扫描件。
3.1.4招标人具有有效期内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作业危险货物品名包括正丁醇、对二甲苯、异辛醇、苯乙烯等液体化工产品,须提供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清晰扫描件。
3.1.5投标人能提供立即可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液体储罐,须提供书面承诺。
3.1.6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液体罐区消防竣工验收合格或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须提供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3.1.7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液体罐区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年度防雷检测报告封面、雷电防护装置检验检测报告基本信息、检测结论清晰扫描件;如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不需设置防雷装置,则应提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等同资料;根据所提报的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2.2投标人未出现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需提供承诺书)。
(请登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3.3.6开标当日供应商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4 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安全环保培训,考核合格,须提供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或政府颁发的考核合格通知公告清晰扫描件。
3.4.2从业人员不少于6人,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须提供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或政府颁发的考核合格通知公告清晰扫描件。
3.4.3须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及岗位清单,劳动合同或2025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清晰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5.1办理年度仓储货物(存货)财产保险,须提供保单或书面承诺。
3.5.2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2日至 2025年12月18日17:00前(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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