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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华润置地能源大厦。

2.2 项目规模:13698.04m2。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两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华润置地能源大厦3-9层区域。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物业管理-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CHDTDZ002/25-QT-03701):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调度楼客服、会务、保洁、餐饮、供水服务、后勤维修维护、绿植保养维护及补充、司乘服务等综合管理服务。其中司乘服务仅限于向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涉及的年度(12个月)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年合同金额8%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等不得互相借用(不含分公司)。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12 14:00到2025-12-1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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