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河北交投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槐安路东延项目工程材料供应(第二批)项目
1.2采购人:河北交投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概况:河北交投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槐安路东延项目工程材料供应(第二批)项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河北交投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槐安路东延项目工程材料供应(第二批)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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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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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
沥青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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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段 |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商品混凝土、散装水泥 |
2.3成交供应商数量:每标段1家。
2.4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供货。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场地、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标段:近3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及以上的类似货物供货业绩(任一品类或多品类或全品类业绩均可)。
2标段:近3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及以上的类似货物供货业绩(任一品类或多品类或全品类业绩均可)。
(4)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过去 1年(2024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2 个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2 (具体数量)个标段。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2日9时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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