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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堂猪肉、食杂副食品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采购食堂猪肉、食杂副食品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GZHB-2025-1008

三、采购内容:采购食堂猪肉、食杂副食品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3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审 计单位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 2025 年近三个月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 年1月至 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注:投标供应商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齐备须在有效期内,才能作为有效的投标供应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获取磋商文件信息及其他信息

(1)购买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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