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采购包1:104.000000万元;采购包2:7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1040000元二标段:710000元
采购需求:
(六)经开区河道保洁项目(2026年),一标段是钵池街道、徐杨街道、南马厂街道范围内17条河道,长度约83.36km;二标段是枚乘街道、新港办事处、金港路办事处范围内27条河道,长度约63.01k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十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十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投标人为企业的:(1)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1)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十部分示范格式三)。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本项必须提供):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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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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