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地区所属各单位防雷防静电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雷电、静电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盐湖股份格尔木地区所属生产单位(包含盐湖钾肥、盐湖资源、盐湖锂电、蓝科锂业、盐湖机电、盐湖物资、智运物流、精诚化工等单位)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工作。
2.2 服务期限:三年框架协议(合同一年一签)。
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签署合同的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3.2具备气象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检测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格式自定)或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的在“信用中国”进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以时间较晚者效力为准);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2月13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12月19日 16 时 30 分止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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