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2028年排污许可技术支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2028年排污许可技术支持项目;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万元/年,其中包一:18 万元/年、包二:17万元/年;
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先开包一再开包二,包一的中标候选单位不再参与包二的评审。
最高限价:
包一、包二: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为100%,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按折扣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例如:①投标折扣报价为101%,则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②投标折扣报价为98%的,为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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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最高限价单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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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管理首次申请(包括重新申请)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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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简化管理首次申请(包括重新申请)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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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变更(包括调整、延续) |
0.2 |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签三年,每年年度考核不通过或年度预算发生变化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自然人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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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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