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南澳县乡村振兴示范带(环岛北线)项目建设工程,位于汕头市南澳县。主要建设内容以 G539国道和S336省道为主线,全长约22公里,沿线涉及西山农村、西山盐村、光明村、宫前盐村、羊屿村、走马埔村、金山村、三澳村、海滨村和吴平寨村共计 10个行政村及深澳圩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岛北线沿线村庄乡村人居综合治理、沿线基础设施提升、沿线旅游景点提升和交通系统等。
2.2 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砂石料(SSL-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50万元(含)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年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2024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近3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3年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声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采购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截止发售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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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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