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财税法商专业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财税法商专业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项目预算:65万元(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性质: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文件。】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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