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寿宁县小托水库行洪渠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28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289元(人民币)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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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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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寿宁县小托水库行洪渠水毁修复工程 |
1项 |
160289 |
否 |
建筑业 |
160289 |
160289 |
16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2.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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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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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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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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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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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四、采购文件递交与开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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