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JZ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莆田监狱修缮改造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4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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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品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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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C20020600 工程监理服务 |
2025-2026年度莆田监狱修缮改造项目监理单位 |
1.00 |
24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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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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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通信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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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12月12日起至2025年 12月19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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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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