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河南中豫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
2.2 项目概况:河南中豫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
2.3 招标范围:1.对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和审计情况说明;2.了解和测试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估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并就发现的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提出改进建议;
2.4 服务质量:满足项目服务需求,按时完成服务内容;
2.5 服务期限:成果文件于2026年3月31日前出具;
2.6 服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0 续约说明:中标事务所若在服务过程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出具审计报告,且在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质量问题被财政部门、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多次(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或多个(两个及以上)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且经招标人评估能够继续满足集团下一年度审计要求,则服务期限可续延两年。后续两年的服务费用将在第一年度中标价基础上,结合当年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与组织架构的变动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年度费用涨幅不得超过当年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较上一年同期的增长幅度;
2.11项目编号:zyj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 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 单位与河南中豫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子企业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质量问题被财政部门、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多次(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或多个(两个及以上)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3.6 投标人需在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内;须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分类名单查询截图及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基本信息情况表查询截图。
3.7 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如分所)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性、排他性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明确总所同意该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投标,并承诺在中标后由总所或其具备证券业务资质的执业主体统一出具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所有需盖章的正式文件,相关法律责任由总所承担;
(2)授权书须由总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所公章;
(3)投标文件中须附总所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总所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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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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