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贵港高新区(石卡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建设单位:广西贵港新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贵港高新区(石卡园)
工程概况:位于贵港市高新区(石卡园)进港一路与沿江三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332.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8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4.20平方米。主要建设全民健身中心2912.00平方米,服务用房420.20平方米,篮球场2个、5人制足球场2个。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
1.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1.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1.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4)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且供应业绩不少于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每份合同封面、合同单价未遮盖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这3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投标。
(6)纳税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提供一票制增值税普通发票。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 5年12月11日15时00分至202 5年12月16日15时0 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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