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能源事业部能源高效利用项目勘察、测绘、设计。2.1.2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2.1.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拆除原有2座5万m3气柜、1座10万m3气柜及原焦炉煤气加压站。新建1×330t/h亚临界煤气锅炉、1×100MW中间一次再热汽轮机机组及1×110MW发电机组,同步建设主厂房、配套综合水泵房、双曲线冷却塔锅炉房、烟囱等建(构)筑物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接入自有35KV变电站,发电全部自发自用。2.1.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测绘,1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详细勘察,45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供政府报规等工作需要的所有资料;60日历日内完成主要建、构筑物基础工程设计图,并提供涉及政府综合验收的所有图纸及相关资料。收到设备资料后90日历日内完成选型清单、工艺布置、管网、道路、建构筑物设计,各项专篇等建设范围内整体建设工程详细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及图纸。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2.2.1利用招标人现有的原焦炉煤气加压站、原掺混站气柜场地建设 1×330吨超高温亚临界锅炉、1×100MW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设施、双曲线冷却塔、建构筑物、介质管网环线、道路、环保设施、周边绿化、煤气加压站、35kV升压站、故障预警与预见性维护功能、结合能源高效利用二期项目的集控等配套公辅设备设施所涉及的勘察、测绘、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保专篇、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等设计内容,并提供政府报规等工作需要的所有资料。2.2.2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测绘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
3.1.3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已投入运行的高炉煤气发电100MW及以上机组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业主方开具的现运行证明(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分工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5 09:00至2025-12-20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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