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邮件处理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标包划分:1个标包。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须具有健康证(需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6.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餐饮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首页、数量页、金额页、盖章页)及发票);
7.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网页查询截图);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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