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广氮AT0606047地块、AT0607109地块(商业用地/商务用地)_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广氮AT0606047地块、AT0607109地块(商业用地/商务用地)_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 广氮AT0606047地块、AT0607109地块(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广氮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返还村留用地 (广棠路2号);广氮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返还村留用地(棠东横岭)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9251㎡,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34356.58㎡,其中地上约176700.6㎡,地下约57655.98㎡,建筑限高<80m,其中:(1)3号地块:基底面积为10600.54㎡,净用地面积约19638㎡,地上建筑面积约83461.5㎡,地下建筑面积约27670.18㎡,绿地率为≥20%,建筑密度53.98%;(2)4号地块:基底面积为2931.55㎡,净用地面积约6788㎡,地上建筑面积约22780.5㎡,地下建筑面积约10933.1㎡,绿地率为≥20%,建筑密度43.19%;(3)5号地块:基底面积为8293.63㎡,净用地面积约15389㎡,地上建筑面积约51645.5㎡,地下建筑面积约13245.75㎡,绿地率为≥20%,建筑密度53.89%;(4)6号地块:基底面积为3838.29㎡,净用地面积约7436㎡,地上建筑面积约18813.1㎡,地下建筑面积约5806.95㎡,绿地率为≥20%,建筑密度51.62%;(5)绿地面积按净用地面积的20%计算为9850.2㎡;(6)道路面积按净用地面积、基底面积及绿地面积相减计算为13737㎡。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勘察孔布置、钻孔和钻孔回灌工作(含钻探位置的地面标注及测量放线工作);(2)进行微风化面层岩样做抗压试验;(3)形成书面超前钻勘察报告(包括钻孔地质柱状图、单轴抗压试验报告、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等内容并提出各基础终挖位置或各桩孔的终孔深度建议);(4)承包人必须配合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子分部工程及地基与基础等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按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工作,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工期45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任务书及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4.8028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填写。(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3 其他要求(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2)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本项根据《投标人声明》评审)[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注释]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6)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月4日 9时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