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 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设计
3、工程概况:解决经十路北延段、北快速经二十七路、纬三十四路等易涝点和排水管道断头问题,计划更新改造排水管道约8千米,购置排水抢险车辆和排涝泵等应急排涝设备。总投资约7800万元。
4、服务周期: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
主要承担项目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勘查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申请人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 3 年(即2022年12月至今)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若为单价合同,需提供能证明合同总价的辅助资料;
5、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环节网上查验);
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或者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资格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4 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