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式电施工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项目位于香坊区哈成路北侧、绕城高速西侧、公滨路南侧、双琦垃圾处理厂东侧,该地块面积约2.77 万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1060.61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979.93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212.53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建筑垃圾堆场、处理车间、门卫室、骨料堆场及基础配套工程。购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破碎机、给料机、分选机、复合振动筛、皮带机、除尘器等,预计建成后形成 30 万吨/年建筑垃圾处理能力。 年处理量30 万吨/年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具体按照装修垃圾 21万吨/年和拆除垃圾 9 万吨/年。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相关设计内容完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计划工期:40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供应商提供的电力工程材料设备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供电的要求标准。材料设备进场时须提供原厂出厂合格证明、并附有3C认证标志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文件资料及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必须为原厂生产,禁止使用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品牌或翻新的材料、设备。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3106659.51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合同中约定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5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式电施工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项目位于香坊区哈成路北侧、绕城高速西侧、公滨路南侧、双琦垃圾处理厂东侧,该地块面积约2.77 万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1060.61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979.93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212.53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建筑垃圾堆场、处理车间、门卫室、骨料堆场及基础配套工程。购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破碎机、给料机、分选机、复合振动筛、皮带机、除尘器等,预计建成后形成 30 万吨/年建筑垃圾处理能力。 年处理量30 万吨/年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具体按照装修垃圾 21万吨/年和拆除垃圾 9 万吨/年。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相关设计内容完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计划工期:40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供应商提供的电力工程材料设备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供电的要求标准。材料设备进场时须提供原厂出厂合格证明、并附有3C认证标志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文件资料及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必须为原厂生产,禁止使用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品牌或翻新的材料、设备。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3106659.51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合同中约定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5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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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哈尔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式电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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